日前,湖南临澧县太浮镇王化村某砖厂因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等合法手续,擅自改变了林地用途,利用林地开采页岩用于制砖,被县林业局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经临澧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现场鉴定和调绘,该砖厂擅自占用林地开采页岩的面积为2.8005亩,所占林地全部属于一般林地。
县林业局执法大队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决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县林业局执法大队参照《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责令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恢复原状,处以罚款28005元,并将案情予以网上公示。